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申報2016年度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的通知
發布機構:浙江省科技廳 發布時間:
浙科發政〔2015〕126號
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省級有關部門,各市科技局(委): 現就2016年度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題范圍 2016年度省軟科學研究計劃將聚焦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組織開展經濟社會改革發展的重點熱點問題項目研究。請課題組在下列主題中選擇申報,自行命題。 (一)浙江“十三五”時期科技發展主線研究:研究新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新趨勢、新特點,結合浙江實際,分析“十三五”時期浙江科技改革發展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根據浙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總體要求,研究“十三五”浙江科技發展重點領域和重大舉措;研究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發展,提出能夠形成重大標志性產品、產業目標明確、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關鍵核心技術及其路線圖、產業發展戰略及其行動計劃等。 (二)深化浙江科技體制改革問題研究:圍繞打通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通道,讓市場真正成為配置創新資源的力量,讓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研究推動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理順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系,著力從科技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領域改革同步發力,強化創新驅動的頂層設計;研究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的機制。 (三)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的具體路徑研究: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研究計劃體系布局、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總體績效,堅持按目標成果、績效考核為導向進行資源分配,統籌科技資源,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臺,建立決策、咨詢、執行、評價、監管各環節職責清晰、協調銜接的新體系,形成聚焦重點任務配置資源、集成攻關的新體制;研究基于市場機制的科技創新創業服務模式研究,研究創業孵化(眾創空間)、資源平臺、技術轉移、專利服務等科技服務模式、運行機制,提出市場化、專業化機構發展的對策建議;研究政府在科技管理中的職能定位和框架結構,為更好提升科技管理能力提出相關對策建議。 (四)浙江創新政策執行落實情況評估:圍繞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的目標,對出臺的科技創新政策執行效果進行科學全面的評估,分析政策執行的影響因素和深層次原因,推動構建政策評估制度體系。 (五)科技人才管理有關問題研究:圍繞從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面激發科技人員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研究在創新實踐中發現人才、在創新活動中培育人才、在創新事業中凝聚人才的方式方法;研究人才培養引進、流動配置、激勵保障,符合創新人才成長發展的政策環境、對策建議,提出科技人才評價和管理方法。 (六)推進浙江經濟發展結構性調整的對策研究:突出發展信息經濟、海洋經濟等重點行業,圍繞培育發展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重大問題開展研究;圍繞推進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和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加快舟山群島新區改革發展、深化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等重大戰略舉措開展研究;圍繞科技與農業現代化、新型城鎮化、生態建設、可持續發展等熱點難點問題開展研究。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要求以解決實際問題、推進決策應用為導向,立足浙江省情,要求前期研究基礎扎實,技術路線可行,注重研究的實證性、對策性、操作性,提出有建設性的對策建議。 (二)鼓勵跨單位、多學科合作,加強研究單位和政策應用部門之間的合作。優先支持研究方向穩定持續,基于一手調查研究資料,數據確鑿、研究方法科學、分析全面深刻、提出可操作性對策建議的研究項目。 (三)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需符合《浙江省軟科學研究計劃和項目管理辦法》各項要求。申請人需熟悉浙江省情,具備與項目內容相應的理論知識和工作基礎,具有較高研究水平和組織能力,應有中級職稱或碩士以上(含)學歷,具有良好科研信用。 各歸口管理部門按限額申報數推薦,限額與各承擔單位科研信用綜合情況掛鉤。鼓勵年輕人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項目負責人年齡在35歲以下的應占各單位申報數35%以上,項目負責人擔任單位中層以上領導干部不得高于申報數20%。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個人或已承擔省級軟科學計劃在研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報本年度計劃項目。本人或課題組成員已承擔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科基金、省哲學社科規劃課題、省自然科學基金、省級有關部門等已經立項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報 項目申報實行網絡申報方式,通過我廳“浙江省科技項目申報系統”進行申報,管理辦法、操作指南等參見申報系統有關說明,網址:http://xm.zjkjt.gov.cn。 (二)材料要求 各單位按限額申報數匯總組織推薦,紙質申報材料包括:申請表(簽章)和可行性報告一式2份,項目匯總表內容包括序號、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名稱、項目負責人、身份證號碼、申報計劃類別、職稱(職務)等欄。紙質材料和匯總表由歸口管理部門報送省科技項目受理中心。 (三)申報時間 (四)形式審查 各歸口管理部門嚴格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項目可行性報告、經費概算表等電子附件材料中應回避項目申請單位及項目組成人員的具體信息。省科技項目受理中心組織對申報項目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可在申報截止日前進行修正并再次提交受理中心(含紙質材料)。各申報單位、項目申報人提交申請后及時關注用戶端口提示信息,以便修改。 請各單位認真審核把關,做好擇優推薦工作,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受理中心地址:杭州市環城西路33號浙江科技大樓112室,聯系人:張慧、都康飛,電話:0571-85214237、86512650。 業務咨詢:政策法規處 王華0571-87054031,黃明星0571-87054124。 附件:2016年度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申報限額分配表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附件 2016年度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申報限額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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